各位导游员:
目前,我县已进入暑期旅游高峰,游客量骤增,为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良好的旅游安全秩序,导游员应认真应对高强度的工作,要注意加强导游服务质量及旅游团队安全防范,切实为游客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请各位导游员按照如下工作要求开展导游服务:
一、 在进行导游活动时,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
二、 对于火车团队游客的接送站环节和线路安排,应做到提前现场踩线,明确接站地点,熟悉操作程序,做到心中有数。
三、带领旅游团队前往旅游景点时,请导游员携带好相关接待计划,并提醒司机不开疲劳车、不开快车。
四、导游员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导游带团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带团前应仔细检查派团单、牢记计划书上标明的各事项,携带导游旗、接站牌、话筒、雨具等。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旅行社业务人员反映。
五、导游员应加强旅游安全行车意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导游员在上团服务时要监督旅行社是否选择手续齐全的正规旅游公司的车辆,是否与车队签订《包车合同书》。导游员要切实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既是工作人员,更是安全督导员,提醒车队和驾驶员做好旅游车的安全检测工作,同时应监督旅游司机是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车等违法现象,时刻注意司机的工作状态。如一发现反常现象应立即提醒并将情况告知旅行社。
六、现正处盛夏,多雷电暴雨,请导游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旅游提醒及躲避工作。在引导游客游览过程中,就可能产生危及游客人身和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警示,请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发挥监督职责,维护旅行社及游客的切身利益,监督用餐卫生及时刻提醒游客照顾好孩子及保管好随身物品、身份证件、贵重物品等。
七、绝对服从旅行社的管理和业务安排,上团不选线路、不挑团,进行导游活动在安排旅游项目时,要向游客明确注意事项,尽量减少安排具有危险性的游览项目。
八、导游活动中给游客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不擅自增加、减少旅行项目或者终止导游活动,不得欺客宰客等,更不得离开团队作私人活动。
九、执行导游服务工作时着装整洁、修饰得体、举止大方、言行诚信可靠,按规定佩带导游证、持团旗,带齐出团计划,带团期间配合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接到游客进行首次导游讲解服务时,应注意对游客进行“入景教育”,请游客在景区游览观光期间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弘扬社会公德。
十一、 自觉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游客、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对于个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提出一些低级趣味的讲解要求予以礼貌婉拒,不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和涉及政治的笑话等内容。
十二、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游客的物品,不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不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十三、暑期期间,天气炎热,易出现蚊虫叮咬、中暑等情况,导游员可随身携带一些防蚊虫药水、防中暑的外用药等,但是请不要随便给游客服用自己带的内服药品。 如游客出现严重的中暑等情况时,在通知急救中心的同时应将情况立即告知旅行社。
十四、暑期期间,人易烦躁,遇到的问题,应控制情绪,耐心与游客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务必提供优质服务,使游客轻松旅游,心情舒畅。团队结束后尽快结清账款,保留复印件,书写带团小结。
特此通知。
修武县导游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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